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魯H·電”標牌禁上路(組圖)
來源:本站 作者:匿名 發(fā)布:2014-03-31 修改:2014-03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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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南網(wǎng)3月29日訊(海峽導報記者 房舒 通訊員 何濤 史海濤文/圖)前日中午,一輛掛著“魯H·電”標牌的電動汽車在翔安大道行駛時被交警查獲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廈門市不允許此類電動汽車上路通行
前日中午,一輛掛著“魯H·電”標牌的電動汽車,行駛在翔安大道時,被翔安交警隧道中隊民警查獲。
廈門警方表示,根據(jù)相關文件規(guī)定,廈門市不允許此類電動汽車上路通行。據(jù)介紹,這是廈門查獲的首例電動汽車違法上路。
電動汽車 上路被查
3月27日下午1點半左右,這輛電動汽車被發(fā)現(xiàn)時,正行駛在翔安大道上。
當時,在路上巡邏的民警發(fā)現(xiàn)該車后將其攔停。駕駛員陳先生聽說要受罰,表示很委屈:他拿出了車輛的行駛證和保險憑證。他說,車子是在濟寧車管所掛了牌照的,而且還買了保險,怎么就不能上路了?該有的證都有了,憑什么還要扣車、罰款?
廈門規(guī)定 不能上路
交警向車主解釋說,查扣和處罰的依據(jù),是廈門市公安局道路安全辦公室〔2014〕8號文件《關于加強“魯H·電”類標牌電動汽車查處工作的通知》。按照通知中的規(guī)定,此電動汽車懸掛的“魯H·電”類標牌不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號牌》標準。此外,交警還發(fā)現(xiàn),該車的車牌號在公安網(wǎng)上查詢不到,車輛類型也查詢不到。
廈門市公安局道路安全辦公室指出,依據(jù)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懸掛國家統(tǒng)一發(fā)放的號牌。而電動汽車所懸掛牌照,是區(qū)域性的,并非全國性的。
違法上路 已被暫扣
導報記者了解到,在山東省,有多個地級市以規(guī)范性文件的形式,給電動汽車核發(fā)了類似于“魯H·電”的標牌。但是,這是少部分地方政府對特定電動汽車在其行政管轄區(qū)域內(nèi)允許上道路行駛的憑證。
而在其行政管轄區(qū)以外的地區(qū),此類電動汽車因尚未取得全國有效的機動車號牌、行駛證,依法不得上道路行駛。
目前,陳先生的電動汽車已被警方依法晢扣。另外,昨日上午9點多,在翔安隧道出島方向,翔安交警又查獲一輛同類的電動汽車。
廈門警方提醒說,這類電動汽車目前在廈門不能上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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